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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QL语言的规则和规范

基本规则

  • SQL 可以写在一行或者多行,为了提高可读性,各个子句分行写,必要时使用缩进。
  • 每条命令;或者\g\G结束
  • 关键字不能被缩写也不能分行
  • 关于标点符号
    • 必须保证所有的小括号、单引号、双引号是成对结束的
    • 必须是要英文半角字符
    • 字符串型和日期时间类型的数据可以使用单引号表示
    • 列的别名,尽量使用双引号表示,而且不建议省略as

SQL大小写规范(建议遵守)

  • MySQL 在 Windows 下是大小写不敏感的
  • MySQL 在 Linux 下是大小写敏感的
    • 数据库名、表名、表的别名、变量名是严格区分大小写的
    • 关键字、函数名、列名(字段名)、列的别名是不区分大小写的
  • 推荐采用统一的书写规范
    • 数据库名、表名、表别名、字段名、字段别名等都小写
    • 关键字、函数名、绑定变量等都大写

注释

可以使用如下格式的注释:

  • 单行注释:#注释文字(MySQL特有的方式)
  • 单行注释:-- 注释文字(--后面必须包含一个空格)
  • 多行注释:/注释文字/

命名规则

  • 数据库、表名不得超过30个字符,变量名限制为20个
  • 必须由数字、字母、下划线组成,不能以数字开头
  • 数据库名、表名、字段名等对象名中间不能包含空格
  • 同一个MySQL软件中,数据库不能重名;同一个库中,表不能重名;同一个表中,字段不能重名
  • 必须保证字段名没有和保留字、数据库系统或常用方法名冲突。如果坚持使用,请在SQL语句中使用`(着重号)引起来
  • 保持字段名和类型的一致性,在命名字段并为其指定数据类型的时候一定要保证一致性。假设数据类型在一个表里是整数,在另一个表里就别变成字符串了。